部水运院:推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成果“甬港安”问世

近日,由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简称“部水运院”)与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发的国内首款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甬港安”在浙江宁波问世,此举是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的重要创新举措。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区别于一般的保险,从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标准惠及广大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利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行业稳定,是具有公益属性和强制性的保险。2021年9月1日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记者从部水运院了解到,课题组经过两年多的研究攻关及产品探索,在研发“甬港安”保险产品的基础上,制定了“甬港安”试点方案和全国首份港口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明确了事故预防的服务内容、标准和相关要求,将以往保险事后救济转变为“事前预防兼事后救济”,同时完善了当前港口安全管理体系,填补了当前我国港口领域无专业安责险和事故预防服务规范的空白,将进一步提高宁波港口安全管理水平。

部水运院副院长朱建华提出,要继续发挥科研技术优势,建立事故预防服务“一企一档”管理模式,实现“服务过程可追溯、服务效果可评估”事故预防服务动态全链条管理,为宁波港口安全发展贡献“水运科研国家队”的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