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主要目标
到二〇二五年,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跃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万亿元、年均增长6.5%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7万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形成一批现代化建设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努力在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
——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高素质人才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创新型企业培育取得重大进展,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突破,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优化,重要指标实现“六倍增、六提升”,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初步建成,成为长三角优势领域科技创新中心。
——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城市。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成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第一城,基本形成“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基本建成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服务业实现倍增发展,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世界一流强港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显著,高水平交通强市初步建成,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地位总体确立,消费和投资对经济增长发挥更大作用,“225”外贸双万亿行动目标基本实现,成为全球优质外资集聚地,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出成果出经验出形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初步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文化强市。
——建设全域美丽宜居品质城市。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效,宁波都市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市域统筹发展格局基本成型,城市核心功能显著增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主流,成为人人向往之城。
——建设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的高效执行体系基本形成,整体智治的现代政府基本建成,营商环境保持国内一流,平安宁波、法治宁波、清廉宁波建设取得新成效,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显著增强。
——建设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共同富裕系统集成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中等收入群体稳步扩大,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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