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海事签署监管服务保障一体化合作协议

5月18日,上海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以“云签约”方式签订《沪苏海事监管服务保障一体化合作协议》(简称《协议》)。本次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交通强国建设、安全生产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重要探索实践。

据悉,此次签订的《协议》首次明确了沪苏区域海事监管、交通组织、信息数据、服务保障、信用管理、绿色发展等六个方面的合作任务,全面覆盖了海事业务的各个领域。

《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沪苏海事合作进入新阶段,两地海事部门将不断深入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认真落实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先行区、绿色航运海事治理示范区、航运营商环境海事服务样板区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加快推进六大领域一体化,形成海事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沪苏模式”,为未来更广泛、更长远的全国性合作创造出更多新的思路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