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的公示

根据本机构与企业签订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技术服务合同》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系列标准的要求,经企业自评、申请、我机构评价等程序,拟认定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作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一级企业和港口罐区一级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4日开始)。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本机构反映或举报违法违规情况。 


公告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何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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