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公示

根据本机构与企业签订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技术服务合同》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系列标准的要求,经企业自评、申请、我机构评价等程序,拟认定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作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港口营运(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一级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29日开始)。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本机构反映或举报违法违规情况。



公示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 陈枳君

联系电话: 010-65299370

邮    箱: chenzhijun@wti.ac.cn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