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向绿而行 航程向新而生

奔流不息的江河,承载着经济往来;舟楫云集的港口,连接着广阔世界。近年来,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简称部水运院)锚定“双碳”目标,聚焦主责主业、锐意创新,积极推进水运绿色低碳转型,有力支撑水运高质量发展。

支撑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

标准先行是行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路径。部水运院针对港口与船舶能耗限额、能效水平评定等问题开展系统研究,构建起覆盖港口和营运船舶的能耗限额及监测标准体系,主编国家标准12项、行业标准8项。《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港口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限值及验证方法》等一批成果填补了行业空白。

随着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部水运院将支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作为标准研制重点,加快构建适应“双碳”目标的水运碳管控标准,去年编制完成的两项国家标准相继出台。其中,《码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为不同货类的码头提供了可比碳耗评价模型与分级阈值;《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为船舶建立了碳排放分类分级评价体系。

依托标准体系和部水运院节能环保技术重点实验室,部水运院开展了港机与船舶能效测试与诊断工作,支撑行业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提出了零碳港口建设技术路线图,支撑了5个交通运输部近零碳码头试点项目建设,带动加快近零碳港口建设。近十年,我国港口能耗强度下降超25%、二氧化碳强度下降超33%,先进港口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已跻身国际前列。

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部水运院同样成果斐然。部水运院环保节能中心副主任李静介绍,2025年,水路运输污染防治与重特大事故应急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顺利通过科技部重新认定。依托该基地,部水运院定期举办国际会议与技术培训,今年承担了1项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持续提升我国在节能降碳和船舶污染防治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为新能源船舶提供技术路线支撑

“截至2024年,我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规模已超过1000艘,实现了从无到有、由点到面的规模化应用。”部水运院船舶中心主任纪永波用《中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报告(2024)》中的这组数据,展示了近年来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的跨越式发展。

近年来,部水运院有力支撑出台了《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电动船舶健康安全发展的通知》《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10余项政策性文件。同时加强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制定,部水运院主编《电动船舶岸基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JTS/T 341-2026),推动立项开展《电动船舶充电操作规程》等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编制,推动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内河电动船舶国际标准工作组(ISO/TC8/SC7/WG3),编制发布《中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报告(2024)》,系统总结了政策、船舶、基础设施、能源消费等方面的发展态势。2025年,凝聚了100余家产业链单位共识的《中国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技术路线图1.0》(简称路线图)发布,提出到2050年我国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总规模占比超过50%的发展愿景。

不同船型、不同航线的技术路径如何选择?路线图给出明确答案:近期,内河客运船舶和中小型货运船舶将“以电为主”;而大型货运船舶,则呈现“甲醇、液化天然气为主,电动为辅”的多元化发展格局。“路线图的编制,综合考虑了能源可行性、装备可用性、经济可持续性等多维因素。”纪永波说,这不仅仅是技术选择,更是对产业链的一次系统研判和共识凝聚。

从2022年助力上海港完成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中国首单”的全链条风险评估,到支撑广东累计建成投运206艘液化天然气单一燃料动力船舶,再到为浙江提供绿色航运廊道建设方案,这些实践有力推动了新能源船舶从试点走向商用。

纪永波透露,《中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报告(2025)》即将发布。下一步,部水运院将把研究视野从内河拓展到沿海和远洋,启动“沿海、远洋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技术路线图1.0”的编制工作,为全球航运绿色转型贡献更多“中国方案”。

推进国际绿色航运走廊建设

水运绿色转型,不仅是国内命题,更是全球议题。“绿色航运走廊,就是在特定航线上通过港口、航运公司、燃料供应方等航运上下游产业链各相关方合作,应用新技术、新燃料、新模式,推动船舶和港口温室气体减排直至实现净零排放,并以此带动航运上下游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部水运院副研究员蔡欧晨解释道。

截至2025年年底,在部水运院的牵头协调和推动下,宁波舟山港、青岛港已与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国家的港口及地中海航运、达飞、海洋网联等国际航运公司达成合作,设立了6条绿色航运走廊。

步入2026年,绿色航运走廊建设向着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原有航线持续升级,宁波舟山港至西班牙瓦伦西亚港、至法国HAROPA港口联盟的两条走廊完成扩围提质,还首次在全球同类走廊中推广港区无人驾驶应用场景,引入国内领先AI技术企业参与实践。支撑宁波舟山港与英国费利克斯托港、阿联酋阿布扎比港口集团、西班牙阿尔赫西拉斯港,分别设立了中英第1条、中阿第1条和中西第2条港到港绿色航运走廊。

绿色航线网络不断延伸的同时,有关措施的制定实施也不断加强。今年,部水运院与浙江省海港集团共同发布了《共建国际绿色航运走廊年度报告2025(宁波舟山港)》《共建国际绿色航运走廊脱碳指南(宁波舟山港)》,从岸电应用、绿色燃料加注、可再生能源利用、数智化管控等维度,提出了30余项可落地的细化举措。“这份指南明确了绿色航运走廊的定义、目标与协作框架,提出了港航脱碳、组织优化、智慧赋能等主要任务和相关举措。”蔡欧晨说,它为全球港口共建绿色航运走廊提供了清晰路径与实操参考。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站在新的起点,部水运院将持续推动水运行业向“绿”而行,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为引领水运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