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丨锚定多元技术方向 培育绿色产业生态

江河奔涌,百舸向绿。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多部门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简称《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行动方案》要求,中国交通报开设《“船”递绿色动能》专栏,解码政策导向、技术路径与产业态势,展现各地在船舶动力更新、配套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本期邀请了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冯玥副院长进行解读。

锚定多元技术方向 培育绿色产业生态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冯玥


《行动方案》锚定碳达峰碳中和、强国建设目标,明确今后五年内河船舶绿色转型阶段目标、分场景技术路径、全链条标准体系,以电池、甲醇为重点加快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构建内河航运绿色低碳产业生态。

全方位支撑内河航运深度绿色转型

在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形势下,发展内河新能源船舶已成为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实现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政策持续引领下,我国新能源船舶加速发展,全国已有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1200余艘,整体规模、应用水平居全球领先地位。

但从发展阶段看,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总体仍处于示范应用向规模化发展的过渡时期,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在内河船舶总量中的占比不足2%,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标准、基础设施、关键装备有待进一步完善。

《行动方案》立足行业发展实际,科学设置2028年、2030年两大关键节点。到2028年,推动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初步实现全场景示范应用,基本建成“两横一纵”航运绿色通道和长三角船舶电动化先行区,综合形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里程3000公里。该节点兼顾可行性与引导性。2030年,基本建成全场景业态丰富、全链条支撑有力、高标准体系健全的新能源船舶产业生态体系,内河新能源船舶基本实现全场景规模化应用的远期目标,力争全方位支撑内河航运深度绿色转型。

形成多能源互补格局

当前可供航运选择的替代能源较多,包括LNG(液化天然气)、甲醇、电池、氢、氨、二甲醚等燃料,均在船舶得到探索应用。“十五五”时期是夯实内河航运绿色高质量发展基础的关键时期,有必要结合不同能源本身的经济技术特点、内河应用场景和我国具体国情,研究提出既可满足我国航运绿色、数智发展需要,又符合实际需求的内河航运能源转型路径。

综合考虑安全、技术、经济、减排等因素,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河航运替代燃料仍将呈现多元并存的态势。从实现能源、技术自主可控和绿色低碳发展来看,甲醇、电池最具发展潜力,氢和二甲醚装备技术还需持续研发;LNG动力船舶经过多年发展,法规标准、装备技术、配套设施相对完善,初步具备市场自主发展能力;考虑到氨和核的毒性、放射性,近中期暂不具备在内河应用的条件。因此,《行动方案》提出以甲醇和电为主导方向,聚焦航运绿色通道、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建设,以货运量集中的运输通道为重点,打造一批零碳水路运输通道,引导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的实施路径。同时,支持有条件水域开展氢内燃机、氢燃料电池船舶示范,推广生物柴油、绿色甲醇等可再生燃料,形成多能源互补格局。

标准化体系护航产业安全有序发展

高标准构建制度体系是引领新能源船舶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先后发布LNG、纯电池、甲醇和氢燃料动力船舶及加注趸船、电动船舶岸基充电设施等规范指南30余项,初步构建覆盖船舶建造、船员培训、加注作业、日常监管和产品装备等关键环节的新能源船舶配套法规标准体系。但相较于高质量支撑产业规模化发展需求,仍存在产业制度系统性、协同性、完整性不足等突出问题。《行动方案》坚持高标准引领,从标准制修订、监督管理、技术创新、风险应急四大维度搭建完整制度体系,补齐标准短板、强化场景适配、促进多方协同,推动内河新能源船舶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行动方案》兼顾产业短期落地与长期绿色转型,以清晰目标提振市场预期,以场景化技术路线降低企业转型试错成本,以标准化体系护航产业安全有序发展,为交通领域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持久绿色动能。部水运院将以《行动方案》实施为契机,支撑航运绿色通道和电动化先行区建设,引领内河航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为奋力谱写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水运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