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日期:2023-07-20
来源:水运院
1.负责全院办公楼物业管理与后勤服务、监控室、地下车库管理。
2.负责办公楼等公共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院属房屋土地的产权管理、职工住房补贴及取暖费的管理。
4.负责住房改革及不可出售房产的管理。
5.负责单位的安全保卫、保密和社会综合治理。
6.负责与大院管理委员会的联络和协调。
7.负责单位机关车辆调度管理。
8.负责单位离休职工的医药费报销。
9.负责集体户籍管理工作。
10.负责单位计划生育及宣传工作。
11.负责图书资料管理。
12.负责职工食堂管理。
13.负责院会议室管理及服务接待工作。
14.负责单位绿化、人防工作。
15.负责办公楼等公共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