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2025年度第三轮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及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第四批统一公开招聘公告,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开展2025年度第三轮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有志投身交通运输事业;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院公告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社会在职人员毕业时已取得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该岗位要求为京籍,应聘人员应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
2.该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航海保障技术研究中心(水路交通安全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航保中心),主要从事涉水工程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岸线安全使用技术评估、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海洋工程安全等咨询类业务,航道和海事政策、法规、规划、战略、标准等研究,以及海洋工程领域技术服务与咨询。
1.招聘类别及数量:社会招聘/事业编1人;
2.岗位名称及工作地点:船舶气象导航研究/北京市;
3.岗位类别及等级:专业技术岗/中级岗位;
4.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数学类(0701)、大气科学类(0706)、海洋科学类(0707)、气象类(0751)专业
5.其他要求:
(1)京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工程序列或研究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应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具有气象和数据分析专业背景;研究大气科学与人工智能方向的优先考虑;
(4)同等条件下,能够熟练运用英语、德语、法语等外语的优先考虑;
(5)应聘人员如为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毕业(学位)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国(境)外学习期满一年(365)天。
三、报名程序
(一)邮件报名。
1.报名期限及流程:
5月20日9:00至5月27日18:00,请将报名相关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enjc@wti.ac.cn。文件名称:姓名+学校+学历+申请工作部门+专业及专业代码,如未按指定格式命名,将视为投递无效,不予考虑。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简历;②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④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⑤其他证明性材料,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⑥如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学习取得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正式翻译件、国(境)外学习取得的成绩单原件及正式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院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名联系电话:010-65290223。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四、考试形式
该岗位不参加部统一组织的公共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院组建面试考评组,组织通过资格审核人选进行面试。面试以结构化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或技术技能水平及心理素质等。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由职位所在院属单位机构组织实施,复试由院组织实施。根据初面试表现记为初试综合成绩并按照岗位数量1:3比例确定复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初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实际通过人员进行复试。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复试成绩为100分,以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者,可按面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院确定的成绩核算形式和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其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聘期间如出现空缺岗位,由院决定是否开展补充聘用,具体岗位及要求另行公告。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10-65290215,邮箱renjc@wti.ac.cn。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