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港标委主持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审查会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交通运输部的标准化计划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部水运院”)牵头编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6部分:固体散装危险货物》已完成标准送审稿。2023年11月24日,受交通运输部委托,全国港标委组织召开了标准送审稿的审查会。审查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全国港标委秘书长梁克主任主持,部水运院朱建华副院长出席会议,全国港标委秘书处、15位专家以及标准起草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部水运院安全中心孙维维副主任代表标准起草组详细介绍了标准送审稿的编制经过和技术要点。与会专家在听取标准起草组代表汇报的基础上,对标准送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和充分讨论,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标准起草组代表对与会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和解释。与会代表一致通过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要求标准起草单位根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上报。

该标准送审稿由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共同起草完成,规定了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总体要求、装卸作业要求、水平运输作业要求、堆存作业要求、作业信息要求、应急要求。

该标准送审稿的内容全面,要求明确,操作性强,发布实施后将对规范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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