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承担的《金沙江云南岸新建白鹤滩、溪洛渡及扩建向家坝翻坝设施项目建议书》在昆明市召开评审会

由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我院(水工中心)承担的《金沙江云南岸新建白鹤滩、溪洛渡及扩建向家坝翻坝设施项目建议书》于2020年12月10日在昆明市召开评审会。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项目组的研究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并一致同意项目通过评审。

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和向家坝4座大型水电站将相继建成蓄水,其中乌东德水电站在昆明境内,白鹤滩、溪洛渡和向家坝在昭通境内。受当时发展实际限制,之前金沙江水电开发对金沙江中下游段航运资源的战略地位未予足够重视,对航运长远发展要求兼顾不够。溪洛渡、白鹤滩水电站建设未规划航运过坝、翻坝设施,仅向家坝水电站同步建设了设计代表船型为2×500t级一顶二驳船队,同时兼顾1000t级单船的通航建筑物。一方面,金沙江中下游段因水电站建设具备了良好的深水位通航条件。另一方面,由于水电站大坝的阻隔,使金沙江各段形成了“竹节式”航道,“过坝难”给金沙江航运发展带来很大困难。

《航道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建设通航建筑物。……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通航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维护保养通航建筑物,保持其正常运行。”同时,向家坝升船机设计年货运量112万吨,而2019年的翻坝量已达600万吨,新滩码头出现严重的压港情况。随着金沙江沿线经济发展加快及资源开发潜力不断释放,水电站库区航道条件持续改善,货物水路运输及过坝需求十分旺盛,但受向家坝翻坝设施能力不足及溪洛渡、白鹤滩水电站未考虑建设通航建筑物和翻坝设施的影响,货物难以通过水路大量外运,制约了航运优势发挥和水运经济的发展。因此,开展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水电站翻坝设施研究也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具有强烈的现实依据和需求。

为促进金沙江库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开发,发挥水路运输的运量大、成本低、节能环保绿色等特点,这对构建昭通市水、陆、空立体交通体系、开发矿产资源、集中带动连片特困区群众共同脱贫致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由此,在前期翻坝转运研究基础上,编制翻坝设施项目建议书,进一步开展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水电站翻坝设施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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